上海新闻
上海市轻重工业发达,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为50万吨,产生的废物种类涵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中的40类。危险废物主要产生量的行业为化工、冶金及石油加工、纺织、医药、电子设备。在这些危险废物产生量中,转移委托处置量约占30%,其余70%危险废物为各厂自行利用和处置,实际纳入管理执行“五联单”的约有190家。从危险废物管理现状看,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和利用量远低于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行处置和自行利用量。由于产生单位所产生危险废物的多样性和处理工厂多数处理项目单一的矛盾,以及小批量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理运作不便、成本高,使不规范的转移和自行处理处置难以杜绝。同时,还存在着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向非经营者或向超经营范围的经营者转移危险废物,或不转移、不处理而直接混入生活垃圾。这些情况的存在,与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的整体形象。
为了加强本市危险废物收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收集系统,使之成为一个规范的市场化动作体系,最近,上海市环保局在对本市危险废物收集管理状况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废物收集系统规划》和《上海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旨在建立上海市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网络系统,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管理。
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及在全市的分布情况,规划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1家危险废物收集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实施全过程管理,一是建立正规的收集渠道,杜绝无证收集;二是有利于危险废物合理分流和无害化处理;三是方便合理地安排危险废物的运输,降低成本,减少环境风险;四是通过危险废物的短期贮存,实行批量处理,降低处理成本;五是有利于管理部门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理处置的信息资料。
上海市环保局负责对危险废物收集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上海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负责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具体管理工作;各区县环保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