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1-8月福建省财政收入集中体现三方面特点:一是可比税收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地方级主体税种同口径同比增长9%,与上半年GDP同比增长8.3%基本相适应;二是重点区域增量贡献突出,福州、泉州、厦门地方级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1.1%、18.7%、15%,对福建全省的增收贡献达102.9%;三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减收效应显现,房地产业、建筑业与营改增前的4月相比,税收增幅均出现回落。
为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组织收入,福建省围绕促投资稳增长,落实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围绕“三去一降一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围绕统筹区域协调,保障经济稳定增长;围绕改进支出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服务强化征管,全力促进福建全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