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琪玉指出,《慈善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慈善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一个全面依法慈善的新时代,必将迎来慈善事业大发展的春天。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福建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慈善活动的监管职能,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用法治思维、法治办法做好慈善活动的监管工作。慈善机构要严格按《慈善法》和相关政策要求,用心做慈善,依法做慈善,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行善,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黄琪玉说,福建人民有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很多爱心人士和企业家不但在事业上发展得很好,而且在慈善上也作出很大贡献,希望全社会向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学习,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为福建省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增添正能量。(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