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指出,对未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省产独家、地方特色、重点药品品种及剂型、规格,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目录。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本省生产的药品品种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通知》明确,本省医疗机构要提高省产药品采购比例,并纳入医疗机构目标管理内容。充分发挥价格政策引导作用,扶持省内制药企业生产和供应临床必需低价药品。
除了支持医药企业开拓市场外,十二条措施还包括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新药和医疗器械引进、研发与产业化;推进重点项目和园区建设;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完善医药流通体系建设;加大医药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闽台医药产业合作;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福建省政府将通过补助奖励等方式鼓励自主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如对于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资助的新药项目,给予100万元的配套扶持资金。另外,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还可以减免部分所得税。(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