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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出让租赁入股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5
福建省政府今日公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方案》提出要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在符合规划、通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所形成的挂钩指标用于城市建设,挂钩指标使用费用于拆旧、复垦和依法补偿,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安置被拆迁农户的农村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要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健全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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