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福建全省法院做好依法公正审判、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推进公正、亲和、认同“三项司法”,努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司法公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告诉记者,司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一种客观评价与认同,它是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心、信任和信赖为基础的。福建省法院开展司法公信建设可谓正当其时,契合法治发展的脉动,回应民众对司法的期待。
公正:彰显正义的力量
2013年10月23日,星期三。漳州芗城法院的黄志丽法官例行走进设在南坑街道办事处的“法官工作室”。她刚落座,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就上门了。
该案中,一家物流公司因丢失承运的200公斤种子,被当地公司诉至法院。审理中,黄志丽发现这类纠纷往往因为托运单对货物内容和价值记载不详,导致托运的货物一旦遗失,委托人难以举证。为了查清托运货物的内容、数量、价格,庭审后黄志丽就走访了多家物流公司,调查了托运单的行业书写习惯,详细询问原告发货时的包装情况。仅询问笔录,黄志丽就做了5份。
面对大量的事实,物流公司终于承认受托的货物是200公斤的种子。尽管输了官司,但公司的代理人走出“黄志丽工作室”仍竖起大拇指:“这样的法官办案,我们服!”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这就是公正的力量。法治社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司法的公正性。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办案的第一追求,不断深化司法机制改革,筑牢守护正义的制度屏障。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为防止案件久拖不决,福建全省法院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均衡结案预警机制,完善超审限案件预警、监督和防控机制。在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记者看到福建全省司法审判信息系统涵盖了福建全省96个法院,审判绩效实行每月一“体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哪些案件审限出了问题,哪个法院审判质效下滑了,一目了然。通过这种动态化管理、直观化查询和数据化分析,将监督的关口从事后前移到事前和事中,推动审判质量与效率的全面提升。”
亲和:司法其实很温情
一名派驻基层的法院年轻干部曾在工作日记中写道:作为从校门、家门到法院门的“三门”干部,长期生活在机关,对农村的印象模糊了,对群众的感情淡薄了。时间长了,容易机械办案。
这一现象引发思考:法官是高居“庙堂”之上,还是植根群众接地气?一年来,福建全省法院打造亲和司法,弥合司法的刚性与柔性,让法律实施有了温度。
福建全省法院持续开展“两访”、“四下”、“六进”和司法“走转改”活动,完善联系群众、挂钩基层、带案下访、困难帮扶等群众工作机制。工作到基层开展,作风在一线转变。带着热情和真诚,福建全省法官走田间、到农家、普法律、解难事。与民零距离,司法方能增亲和。福建全省法院全面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通过完善诉讼服务窗口、便民诉讼网络,推进巡回审判、小额诉讼、网上立案、驻点服务等,把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如今,全方位覆盖、全流程配套、多点位协同、信息化支撑的司法便民利民体系正在建立。
台胞林先生与连江梅里村委会产生林地转让纠纷,久调不下。林先生投资项目受到影响,纠纷未定心难平。连江法院多次开展诉前调解,法官还特别邀请马祖知名人士王诗如参与。同乡之情、同业之谊,这让林先生倍感亲切,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林先生满意地说:“大陆司法的亲和力,让我们折服!”
省高院的一组数据表明,2013年,福建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各类纠纷36900多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4.55%。
认同:百姓满意才是硬道理
“三个人犯了事,为啥我儿子判得最重?”去年9月,广西的王大爷千里迢迢赶到南安法院,坚持要为儿子上诉。承办此案的法官徐会霞放下手中的工作,专门腾出时间向老王作了判后答疑。
一个多小时后,老王疑惑打消。“法官给我们当事人家属解释这么详细,我没啥不服的,不上诉了。”
有专家曾指出,当下影响司法公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的判决与民众通过感性认知得出的结论存在差距。为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理解和信服,近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在推动司法认同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2011年,省高院就出台《关于加强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今,法律释明告知和说理答疑制度已在福建全省法院全面铺开,让老百姓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2013年,福建全省法院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2%。
“要让百姓认同,不仅要公正裁判,更要作风过硬。”省法院院长马新岚这样告诫法院工作人员。针对一些地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省高院作出了解决“四难”问题的30条措施,出重拳予以整治。
因临时延迟开庭时间,一名法官被督导组明察暗访抓个“现行”;一基层法官因在开庭时随意打断律师发言,被网上巡查监测到……对任何可能损害司法公信的细节都不放过,省高院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任务书、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限时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基层法院,由中院院长约谈并责成有关基层法院院长作检查。
“法律同行对镜思瑕、改进作风的勇气值得称道。”省律师协会会长郑新芝告诉记者,“司法公信建设非一日之功,但聚沙成塔、聚水成涓,每进一步,就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更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