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撷取一年来福建省政协的部分重点提案及办理落实情况,敬请关注。
大力推进福建省设施农业发展
【背景】福建省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严重短缺,发展设施农业,对于实现福建省有限耕地资源的利益最大化、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特色省、农业高效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选择。尤其是福建省发展设施蔬菜、花卉、食用菌等具备了气候条件优越、季节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便捷、民间资本雄厚等诸多优势条件,当前应重点推进。
【建议】张立先委员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福建省设施农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制订设施农业发展规划,根据福建省实际,有重点地选择蔬菜、花卉、茶叶、食用菌、畜牧、水产等高优品种作为设施农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完善设施农业区域布局,提高福建省设施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区,重点在5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19个福建农民创业园及创业示范基地中,依托有基础、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建立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大力开发温室加热和降温设备、环境控制设备、温室灌溉和施肥设备、种植与耕作设备等相关配套设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大批规模大、设施优、品牌响的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流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增加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标准钢架塑料大棚、温室、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设备的补贴力度,加大政策性保险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
【办理】该提案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和福建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4月至6月,副主席主持召开督办方案协商会,并带队赴福州、漳州开展督办调研。7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8月,负责督办的副省长和副主席召开重点提案“三结合”办理座谈会,落实提案建议。
【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充分吸收提案和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至2015年,福建省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该提案督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突出福建特色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背景】目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建设加速时期,加快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举措之一。在城镇经济不断增强的同时,我国的城镇化也存在着以下问题:有些地区城镇化建设目标还不明确、思想观念还没更新、认识还未到位;各城市发展缺乏协调性,存在重复建设、结构趋同等问题;在城镇化过程中比较注重城市规模的扩张、硬件设施建设、房屋道路广场的建设,对固有的城乡二元结构未进行深入的改革;一些地方不分新建和改造旧城,一律推倒重建,损害了特有的历史文脉继承。这些问题在福建省也同样存在。
【建议】柳红委员提交了《突出福建特色,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充分挖掘和依托现有的古城、古镇、古迹、民族特色和传统工商业文化的传承等,建设一批特色城镇和风情小镇;合理布局,强化支撑,把城镇化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农业现代化保障城镇化,积极推动产业布局与城镇化布局相融合,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人文优势,形成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相互协调的区域产业格局;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积极探索并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机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农民的土地权利做出更加明确、具体、严格的法律界定,抓紧研究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绿色低碳,持续发展,切实抓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新兴中小城市的建设应在充分尊重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在城市整体层面上建立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融合,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办理】该提案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和福建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4月至8月,副主席主持召开督办方案协商会,带队赴南平市开展督办调研,并赴贵州、云南学习考察。10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并作福建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报送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政协领导参阅。
【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承办单位表示,下一阶段将按照打造“美丽福建”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促进城镇化发展相关规划的研究,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二是加快推进大都市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三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2015年福建全省城市面貌全面改善。
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背景】目前,福建省累计有2万多人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安排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是福建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尝试性和探索性工作,从部分试点县(市、区)看,其作用不容低估,但也存在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不高、缺乏制度性保障、工资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专人不专用、专业化难实现等问题,社区矫正专业化任重而道远。
【建议】致公党福建福建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建议,明确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定位,改进社区矫正的思维模式,将社区矫正定位为惩罚与康复、发展并重;推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其工作性质,确定为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款,实行绩效工资;建立矫正社会工作者制度,改革人事制度,开发和设置专门从事社区矫正的社会工作者的岗位,使其成为与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的司法系统的职业之一;建立领导体系,设置职能处室,加大宣传,着力构建专职社工人才队伍;加大选培力度,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把教育培训关,严把考核管理关,着力提高专职社工人才素质;构建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实行财政拨付,全面优化环境,着力维护专职社工队伍稳定。
【办理】该件提案由一位省长助理和福建省政协一位副主席负责督办。2013年5月至7月,副主席主持召开督办方案协商会,带队赴福州、泉州和三明开展督办调研,并赴上海市、江西省学习考察。11月,形成督办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作福建省政协办公厅《送阅件》报送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建省政协领导参阅。
【落实】省司法厅等相关承办单位将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根据本地财政状况和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出台本级《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意见》。同时,将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和年度综治考评,对长期不落实社区矫正经费的县(市、区)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