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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先行之望 力创示范之区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7

2011年1月1日,厦门海关工作人员对刚入关的台湾水果进行查验。这批4.08吨进口台湾水果顺利通关,成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后,大陆首票进口台湾货物。(资料图片) 张永定 摄

林博会、农博会、花博会、茶博会……11月的八闽大地,一系列冠以“海峡两岸”,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盛会接替举行,热闹非凡。

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省份,对台是福建的最大优势,闽台交流合作起步早、发展快、成效多。福建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表示,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实施开启了两岸关系的新阶段,福建要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用好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政策,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当前,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正紧紧围绕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上先行先试,奋力成为科学发展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在对台招商和扩大利用台资上先行先试,全力构筑两岸产业对接的集中区;在对台工作和扩大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全力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和“两岸融合的示范区”。

担当两岸合作“先行者”

大陆首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首批被大陆事业单位职位聘用的台湾专才……台南花农黄瑞宝自2007年其企业漳州钜宝公司落户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以来,亲身经历了福建对台领域的诸多“首个”。

多年来,福建一直积极充当对台“先行者”和“探索者”的角色,一系列率先之举、首创之策引人注目:率先推进闽企入岛投资,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空中直航定期航班和直接通邮邮路,成立首个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和首家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

两岸最大规模的民间交流盛会海峡论坛已在福建成功举办三届。“这是两岸交流合作平台载体建设上的一个重大创新,既体现中央对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巨大支持和殷切期望,又凸显福建运用独特区位优势、实施两岸交流先行先试政策的作为所在和历史使命。”孙春兰表示。

此外,两岸农业合作,福建也一直走在大陆各省市前列,并不断突破创新;平潭综合实验区所探索的“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同受益”合作新模式备受关注……

打造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

伴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全球产业转移与分化,特别是ECFA全面实施带来的新利好,身处两岸经贸前沿平台的福建省见机早,行动快,在立足自身优势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两岸产业的深度对接,闽台经贸合作由点及面,由行业成产业,由内地到山区,呈现蓬勃兴旺的全面发展态势。

漳州市台办表示,由台商投资的漳州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已全部开工建设。对二甲苯和精对二甲酸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年底基本建成,2012年第一季度投产。台湾工业总会与中石化正式签订合作建设15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协议。漳州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今年6月正式成立,力争经过三五年努力,建设成与台湾产业深度对接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海西对台先行先试,第三产业大有可为,而金融是一个颇具前瞻性的选项。”厦门市台商协会荣誉会长曾钦照说,以厦门的区位和产业优势而言,在此建立两岸金融服务中心正当其时。今年3月,“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正式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目前,该中心集中区建设已经启动,8家台湾金融机构先期入驻,海峡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始筹建。

身处内陆的闽西龙岩市,则把目光瞄准了两岸机械产业的高位嫁接。龙岩市作为福建省机械产业发展的重要基地,2010年该市规模以上机械企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已具备承接台湾机械产业转移的坚实的产业发展基础……

今年初以来闽台经贸合作成果丰硕。据统计,1至8月,福建省新批台资项目252个,合同台资12.07亿美元,同比增长29.8%,实际利用台资22.32亿美元,同比增长25.5%,实现进出口贸易额66.33亿美元,同比增长11%。

构筑两岸共同家园“示范区”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要求“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实验,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认为,作为实验区开发开放的重要一环,平潭要打造美好环境,吸引台湾人才来工作、生活、定居。平潭实现“五个共同”的最终目标是建设两岸人民的“共同家园”。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李非认为,海西先行先试的发展目标是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就对外而言,要以强化与台湾的经济融合为基点,以全面深化两地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繁荣为主轴,进一步发挥对台政策先行先试和龙头带动作用,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口岸和前沿平台,与台湾共同形成一个“通道顺畅、产业循环、经济一体、文化融合、制度趋同”的“两岸共同家园”的“示范区”。

李非认为,未来海西可以充当“两岸ECFA特别试行区”、“两岸要素往来通行区”和“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两岸签署ECFA后,海峡西岸经济区可以在某些领域进行先期探索,比如在设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以及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支持;可以积极探讨和大胆试行两岸贸易和人员等要素往来便利化管理办法;可以对台胞在本地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居民待遇。(许雪毅 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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