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新的历史起点上,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交流探讨新形势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的思路和举措,共同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科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研讨会期间,与会同志围绕主题交流体会,积极展开研讨,进一步明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思路和举措。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地方人大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心有所调整。要注重发挥法律制度的引导功能,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服务;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社会的特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地方立法面临的挑战,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记者 吴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