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二级学院,毕业生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记者 余潇)
上海新闻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全国独立学院名单,福建省9所院校入列。分别是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