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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5%的增长目标怎么实现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5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福建全省生产总值要增长10.5%左右。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是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副省长、福建省发改委主任张志南在《关于福建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表示:10.5%的目标,将在实际工作中力求更好更快。完成10.5%的增长,将从十个方面着手。

一、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

推广农业“五新”,实施土地整理50万亩。新建农村沼气池6万户 。完成农村路网工程5000公里。

二、推进产业调整振兴和转型升级

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工业增加值增长13.5%。

组织实施14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方案,落实950个制造业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加快21个重点产业集群和基地建设,完成制造业投资1800亿元以上。实施300个重点技改项目。

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5%。

推进43个服务业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支持、鼓励发展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和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商业等便民服务。

三、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排重点项目523个,总投资14351亿元,其中在建项目366个,年度计划投资1720亿元;计划建成或基本建成120个,新开工120个。

铁路投资255亿元,高速公路投资400亿元,港口投资80亿元,民航投资45亿元,能源投资390亿元,市政设施投资700亿元。

四、推动外经贸持续稳定发展

实现外贸出口增长8%左右。

推进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境外营销和服务网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低于80亿美元。

五、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继续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

新开工廉租住房135万平方米、2.7万套,改造一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

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070左右。

六、深化闽台港澳侨合作

建设一批闽台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加工区。

高起点编制和实施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

促进福州、厦门台商投资区扩区和新设立泉州、漳州台商投资区。

积极争取开办新台币离岸金融业务,推动人民币作为闽台贸易结算货币。

七、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化率提高到52%。

推进20个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在户籍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小城镇规模化、特色化发展。

八、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

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

完成植树造林220万亩。

新、扩建19个污水处理厂和10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完成十大重点领域200项节能重点工程。

九、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实施省属企业三年发展规划,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稳步开展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继续推进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支持在闽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支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十、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

重建和维修加固一批中小学校舍。

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建设百所农村敬老院、10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实现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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