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在福建全省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与企业相关的28个省直党政部门作为创建成员单位,将企业的要求融入创建工作中,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平台,把企业的条块管理纳入其中,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构筑新型劳动关系,把企业打造成既有效率,又有社会责任感的和谐企业。
据介绍,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立足于促进企业发展。如为实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提高合理增长、企业为职工缴纳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将成为硬性条件;为实现环境关系和谐,企业必须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环保责任、开展环境友好工程创建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实现社会关系和谐,企业除了合法经营、依法守信、公平竞争之外,还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注重职工教育培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与企业外部关系融洽、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