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领导会商制度和信息交流通报机制,在八个方面加强合作。
加强规划研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事业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规划过程中注重引导人口空间分布。
扩大合作交流。搭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关学术和技术交流合作桥梁,支持福建省开展两岸人口发展领域的研究机构、社团组织、政府机构人员交流、合作研究、学术交流。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在闽投资、居住的台湾同胞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本服务。
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将其纳入政府民生工作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优生促进长效机制。
支持科研基地。加大对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基地投入力度,国家人口计生委给予技术指导、人才和政策支持,福建省加强高级科研人才引进和科研设备的更新。在“十二五”时期,将福建省计划生育科研所纳入国家及区域性的计划生育科研院所范畴予以重点扶持。
投入重点倾斜。在中央补助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分配中争取给予福建省必要倾斜。今后,国家新增专项资金对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执行西部政策,对革命老区执行中部政策。
促进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转型,积极协调开展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人口社工师、人口信息统计师的新职业培训和评估试点。
加快体制创新。在台港澳同胞、外国人以及祖国大陆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市开展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倡导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中日合作项目的理念。 (潘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