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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5年内拥有专业儿童福利机构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7
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都拥有一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的儿童福利机构。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力争将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集中财力,落实配套资金,集中改造和新建一批福利院,为孤残儿童提供集生活、教育、康复于一体的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救助保护场所。民政部还决定集中使用彩票公益金,重点投入儿童福利院建设。
  据介绍,全国目前有208家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还有600个综合福利机构设有儿童部,共收养了6.6万名孤残儿童。
  民政部今年将制定“国家级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标准”,以推动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将“孤残儿童护理员”作为国家职业标准,着手开展标准起草工作。还要在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工作中,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开发社工岗位,为在福利机构内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创造条件。
  另据新华社电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这是新中国对孤儿生活救助和服务保障的第一个综合性福利制度安排。
  意见明确界定了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同时也包括社会上的散居孤儿;二是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也纳入保障范围之中,救助范围比过去大为扩展。
  据不完全统计,生活在农村的孤儿有49.5万人,占孤儿总数的86.3%,而传统的儿童福利事业中,农村孤儿救助水平低,保障面小。这次出台的意见,将城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弃婴与农村散居孤儿统一纳入孤儿保障的制度之中,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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