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全省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近25%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8
泡上一杯茶,原被告双方与法官一起围坐在茶桌旁,边泡工夫茶边调解,最后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的被告林某不仅当场付清了欠款,还高兴地说:“这里不像法庭,倒有点像在朋友家中聊天,法官和对方把我当朋友,我也不能再赖账。”27日,在晋江市举行的福建全省法院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会议上,晋江市法院陈埭法庭法官姚志阳向大家介绍了他采用“茶桌调解法”成功调解的一件民商事案件。
  类似这样通过各种方法调解结案的案子,几乎占了福建省所有民商事案件的1/4。据统计,2001年至2003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6.4万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近9万件,平均调解率达24.57%。通过诉讼调解,一方面及时解决了当事人之间民商事争议,做到案结事了,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化解了大量可能进一步激化的矛盾,有效地防止了一批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福建省各地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和加强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机制和措施,许多基层法庭建立了简易庭或指定专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审前(或庭前)调解,使一大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在庭前以调解方式得到解决,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目前,福建省各级法院正探索建立诉讼调解长效机制。不久前省法院出台了《福建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将调解率作为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的重要指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