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开始,福建省海域将陆续进入休渔期。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制定的《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监管方案》,福建省各海域休渔的时间、范围及对象是:
北纬26度30分以北福建省海域,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拖网、帆张网和大围缯作业。
北茭以北(含连江县苔菉镇)福建省海域,5月16日零时至7月15日24时;北茭以南福建省海域,5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所有张网作业。
北纬22度30分至北纬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东经120度海域,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所有灯光围网、灯光敷网作业。
北纬26度30分以北福建省海域,6月16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省海域,6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桁杆拖虾作业。
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加强监管力度,采取陆上严防,守住港口,海上严查,重罚违规等办法,确保所有休渔渔船做到“船进港、网入库、证集中、人上岸”,实现全面休渔的目标。伏休期间,旧版的捕捞许可证将收集起来集中管理,并在开捕前1-2天内将新版捕捞许可证发放给渔民,以提高伏休监管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