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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反假货币成就回放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42
背景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毗邻台湾、金门、马祖,历来是假币案件的高发区,也是全国假币高发区的重点省份之一。继1999年假币收缴量突破1000万元以来,1999年福建全省收缴假币高达3600万元。2000年4月,福建省成立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工商行政管理局五部门组成原打击制假币犯罪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在福建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制贩假币犯罪联合行动,把开展反假货币斗争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取得了显著效果。
  为了提高人们识别真假人民币的能力,福建省还认真开展每年一度的反假货币宣传周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金融机构出纳人员的识假能力,三年来,福州中心支行先后举办了12期反假货币培训班,共有1500人次接受了培训。新版人民币发行后,有关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反假机具,要求各级金融部门配备较为先进的防伪设备。
  2002年,福建省摘掉了假币发案“重灾区”省份的帽子。
  数据
据统计,2000年福建全省共收缴假人民币2109万元,2001年收缴假人民币2031万元,2002年收缴假人民币2242万元,2003年上半年收缴假人民币767万元。三年来,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460多起,摧毁假币犯罪团伙30个,缴获假人民币7149多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宣传周期间,福建省各级金融部门参加咨询活动共1万人次,接受咨询的群众达430多万人次,兑换损伤人民币1600多万元。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各类假币犯罪行为规定了量刑标准,为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2000年,国务院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依法收缴假币的程序和司法宣判的依据更加明确具体。2003年7月1日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对假币的收缴、鉴定程序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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