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上海市从7月16日起到9月15日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劳动合同专项执法检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17日联合召开动员大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个别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淡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投诉、举报大幅度增加。这次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16日起的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况进行自查,有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行为的自行纠正;第二阶段,从8月15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各级工会联手进行执法检查,凡查实有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据悉,从1999年1月至今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部门已受理举报、投诉近3万件,检查出各类违规单位2万多户,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补办录用手续达16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