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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33

  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21日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任命李梅为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免去张惠新的市监委主任职务;任命鲍贤明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陈旭的市一中院院长职务;任命郑肇芳为上海海事法院院长,免去鲍贤明的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职务和郑肇芳的市一中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向新任命的三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学平、沙麟、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等出席会议。副市长周禹鹏、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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