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近日宣布,为适应入世需要,上海将推行新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模式,即分类管理监管模式。
据悉,外汇局上海市分局负责人说,与现行办法相比,新监管办法的优点是:突出监管重点,由原来的重点监管进口单位转变为重点监管外汇指定银行,由监管所有进口单位转变到重点监管付汇高风险进口单位,更加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监管理念;简化审批手续,减轻进口单位负担,如备案类别由原来的8大类缩减为4类,同时货到付款项下的核销工作也改由付汇银行办理;增强进口单位自律机制。
另据了解,近期选择部分进口单位和外汇指定银行先行试点,不久即在上海市铺开。
新华社报道说,经国家外汇局批准的上海《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试行)办法》,将付汇单位按一定时期内信誉度的高低分为A、B、C、D4大类别,同时将各种结算方式也按其风险性分为不同类别,两者挂钩,分别实行不同的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