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1月12日起召开,会议首先审议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和《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草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已在市十一届人大三十次会议上进行过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又在报纸上全文公布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市民来信来电1100多件,各种意见和建议1300多条。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主持,沙麟、叶叔华、胡正昌、漆世贵、任文燕、包信宝、张圣坤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