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闽政〔2019〕2 号),强调福建全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决策部署。要按照《省政府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持续改进作风,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1 号),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场开发、提高供气安全可靠性,实现福建省天然气产业协调稳定发展。

2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9 号),强调要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合作协议》要求,确保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

近期,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闽政办〔2019〕6 号),强调要提高农房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月12日,福建省商务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的通知》(闽商务〔2019〕38号),在2018年组织评选“双100”活动(100道名菜肴和100道名小吃)基础上,继续开展福建省地方特色名小吃宣传推荐活动,并将借助2019年香港美食博览会,大力宣传推介福建省100道地方特色名小吃,积极推进福建省餐饮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闽菜开拓国内外市场,做大做强闽菜食材产业,提升福建美食美誉度和影响力。

2月14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美丽乡村及特色景观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村函〔2019〕17号),要求加快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水平,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地已确定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及景观带名单,省财政厅、住建厅已按各县(市、区)建设数量提前下达省级补助村和示范村补助资金。

2月15日,福建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 (闽公综〔2019〕41号),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和“福建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的原则,对福建省公安厅规范性文件设定的41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

2月19日,福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执法活动的通知》(闽卫职安函〔2019〕111号),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机构检测评价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