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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开始施行。《慈善法》第五章专门就慈善信托的设立等事项作了规定。两年过去了,慈善信托在福建发展得如何?<br>慈善信托:爱的力量可以这样成长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5



  起步不早 成立不多


20个省份,97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初始财产总规模103528.72万元。


这些数据,来自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慈善中国”官网,截止日期是2018年9月1日。其中,备案地在福建的慈善信托有2单。


兴业信托·幸福一期慈善信托是在福建备案的第一单慈善信托,备案时间是2016年9月1日,备案机关为福建福建省民政厅,信托财产总规模为11万元。在备案表上,该信托的目的被描述为“用于符合《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活动,发展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由于备案时间为《慈善法》施行的首日,因此,该单慈善信托也经常在新闻中被称为“《慈善法》正式实施后的国内首批慈善信托之一”。


在福建备案的第二单慈善信托来自厦门,是厦门信托-重庆园林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慈善信托,备案时间为2018年1月4日,备案机关是厦门市民政局,财产总规模100万元。据了解,该单信托的委托人是重庆中瑞思成古建筑文化研究院,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信托的目的是将信托财产定向运用于中国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及从事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专业机构。


那么,什么是慈善信托呢?《慈善法》规定,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并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统计,在中国大陆已经有20个省份备案了慈善信托,福建是其中一个。不过,在统计数据中,福建的慈善信托虽然起步早,但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财产规模上,与北京、广东等地都有着比较大的差距。


老华侨的心终于放下


来自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97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中,有一单慈善信托比较特殊。它的备案地在北京,但信托受益人的主要范围在泉州。该信托就是外贸信托2017年度中国银行·满堂红教育慈善信托,财产总规模724.9万元。


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满堂红教育慈善信托很像是一只普通的慈善信托。但是,它却是一单“更有温度”的信托。


泉州的吴世煌老先生今年78岁。上世纪40年代,为了谋生,吴世煌一家移民到印尼。1990年6月,目睹家乡母校屋舍破旧、设备简陋情状的吴世煌等七位吴氏海内外宗亲,共同捐赠了400万元港币,创办了满堂红教育基金,助推家乡建设教育事业,并推选吴世煌担任基金的理事长,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该笔资金一开始存放于香港的银行,2003年左右转入中国银行泉州支行。经过银行专业团队的打理,到2017年,该笔资金已增值到720万元人民币。而在这期间,满堂红教育基金每年固定支出18万元助学。不过,随着年事渐高,吴世煌感觉有点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他希望在自己百年后,还能继续让母校师生和更多人从中获益。缘于此,他多次找到自己的后辈,试图说服他们接力这份善举,可是孩子们事业太忙无法接手。


得知情况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及泉州支行的工作人员一致认为,慈善信托是最合适帮助吴世煌等热心老华侨实施善举的金融产品。2017年8月,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与合作信托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老华侨们的需求,不断设计完善信托架构和解决方案,创新采用“现金+金融产品”模式,于当年底成功叙做了国内首单混合财产慈善信托。看到善款有了持续性,一度焦虑的吴老先生开心地流下了眼泪。


“这单慈善信托做得非常棒,在福建更加凸显其意义很重大!”曾任中国公益研究院客座研究员的郭然律师,不仅参与了中国公益研究院关于《慈善法》的专家建议稿起草,还深度参与了中央党校、中国生产力学会等单位关于公益信托的研究,2017年还主持了福建省公益慈善年会的慈善信托分论坛。郭然律师认为,满堂红教育慈善信托是运用金融工具的优势切实解决慈善需求的典范。“如吴老先生曾经设立的满堂红教育基金,在福建是非常普遍的慈善财产管理模式。慈善信托与之相比,以法律文件的形式保障慈善意愿的持续履行,以法定的监管机关与约定的监察人保障慈善目的实现的合法性及透明度,以专业受托人和投资顾问在保障慈善财产安全的同时,助力慈善财产稳健持续增长。这些优势,在这单慈善信托中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福建发展慈善信托 有很多优势


在《慈善法》施行的两年间,慈善信托在福建发展得不温不火。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专业的信托公司已经打算在福建的慈善信托领域开展业务。


2016年11月,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厦门成立了办事处。今年7月,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财富中心成立,在福州也成立了办事处。据透露,该公司在福建的第一单慈善信托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控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私人银行部一位工作人员跟记者确认,该行正寻求与福建省慈善总会等专业机构合作,“利用建行和建信信托的合作优势,协助客户搭建慈善信托架构,实现慈善资金的投资管理和公益捐赠的目标”。


在采访中,有不少正在尝试和探索运营慈善信托的机构,认为向媒体吐露心声的时机还不成熟。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信托公司要来福建推广慈善信托?郭然律师认为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结果。自2014年起,郭然律师就开始为福建的基金会及社会组织提供服务,也与各地的民政部门有交流。她认为,福建人的包容、开明和拼搏精神,体现在慈善氛围的时时处处。在与福建籍的企业家们交流时,她常常惊叹福建人的慈善模式其实已经非常接近于慈善信托,只差没有去备案这道程序而已。“福建沿袭至今的慈善文化,令慈善成为非常专业的事,捐赠款都有非常清晰的捐赠用途和实现目标,有清晰的受益人范围,有持续的专注度。经济的活跃,也使得福建捐赠人对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要求更高。慈善信托恰恰是最大程度满足上述要求的慈善工具。” (记者 吴恩儿)


记者手记>>>


 让慈善信托回归本源

 


慈善信托概念的推出,在国内仅仅两年的时间。

  17年前,当《信托法》开始施行的时候,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慈善信托一词,只有公益信托。两年前,当《慈善法》颁布的时候,人们才知道慈善信托是什么。而为了规范慈善信托,2017 年 7 月 26 日,银监会、民政部联合颁行了《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凡此种种,看得出来,国家各部门都在想尽办法推动慈善信托的健康发展。

  不过,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了慈善信托领域中一些与初衷不太符合的现象。

  某信托公司在《慈善法》施行首日即备案成功一单信托。不过,对于该信托,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抑或是托管人,都是该公司在集团内的“兄弟姐妹”。该信托备案后,也鲜见有什么慈善活动。记者联系采访,也被拒绝。凡此种种,不禁让人联想该单信托可能只是为了备案而备案。

  有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沟通过程中明确告知记者,如果公司要推出慈善信托,那也是一种纯粹的广告商业行为,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帮助公司打开名声。

  ……

  信托是种金融产品,但慈善信托更多地是一种慈善行为。在慈善信托中,保值增值的金融行为最终是为慈善行为服务的。如果撇开了最终的慈善而只关注于金融行为带来的收益或者名声的增加,那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只有大家都以平常心来看待、来推广慈善信托的时候,慈善信托才能够更加稳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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