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对2017年底前,乡镇敬老院床位达到一定规模且使用率达到50%以上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按每所30万元分档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县(市、区)统筹用于当地敬老院建设改造和运营补助。对于参与申报的县(市、区),省财政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
据悉,截至2018年1月份,福建省多数乡镇敬老院设施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福建全省乡镇敬老院平均床位使用率由16.7%提高到47.2%,有49个县(市、区)平均床位使用率达到50%以上。(记者 王永珍)
通知明确,对2017年底前,乡镇敬老院床位达到一定规模且使用率达到50%以上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按每所30万元分档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县(市、区)统筹用于当地敬老院建设改造和运营补助。对于参与申报的县(市、区),省财政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评估。
据悉,截至2018年1月份,福建省多数乡镇敬老院设施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福建全省乡镇敬老院平均床位使用率由16.7%提高到47.2%,有49个县(市、区)平均床位使用率达到50%以上。(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