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企业,让群众办事少走弯路,福建省消防部门主动靠前服务。自2016年8月开始,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隐患整改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公示(简称“三公示”)。消防总队、支队、大队分别负责本级“三公示”信息的归集、上传和公示工作。
“‘三公示’制度的推行,从项目申报开始,所有项目信息都要在网上录入,然后在网上进行行政审批全流程操作。通过科技手段,促进社会消防管理公正透明、精确规范、高质高效运行,为群众办事更方便、更放心。”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陈秉安说。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已通过“三公示”平台累计公示执法信息3万余条。 (何祖谋 王福军 苏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