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福建全省法院要突出“定好岗”,坚持以案定额、按岗设员、动态调整,加快推进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妥善研究解决未入额法官使用和安置问题,建立法官员额的省级统筹、科学调配和动态退出机制,确保“案、岗、人”相统一;突出“落好责”,进一步明晰各类人员职责权力,加快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履职保护制度,确保“权、责、利”相统一;要突出“评好人”,大力推进司法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改革,切实将工作实绩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和内容,抓紧建立和完善法官考评委员会工作机制,确保“量、质、效”相统一;要突出“用好权”,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组织化、平台化、公开化的监督管理方式,完善统一裁判尺度工作机制,确保“放、管、控”相统一。要以更严实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四项建设,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何祖谋)
上海新闻
23日至24日,省法院在福州举办福建全省法院员额法官培训班。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