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陈青文(女)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免去刘小健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陈小平、陈小林(女)、雷成财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