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福建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营造风清气正司法政治生态;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要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建创建、文明创建等工作;要着力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深化“三不腐”机制工程建设,把党内监督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级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要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任职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要坚决反对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实施办法,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管队的浓厚氛围。(何祖谋)
上海新闻
18日,省法院召开抓党建工作述责评议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福建全省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向省法院党组述责,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