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宣讲由省纪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团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作为成员。宣讲团成员先后分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部分省直单位、福建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围绕《问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问责条例》及福建省委《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的具体要求等进行宣讲。
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福建省委常委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9月24日,福建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细化了22种具体问责情形,明确了问责启动、问责决定的作出、问责执行与监督等内容。(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陈金来 熊纪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