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活定期补助
在历任福建省领导的关心下,福建省完善了革命“五老”人员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同步增长机制,革命“五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保障了革命“五老”人员的晚年生活。1999年7月1日起,福建省革命“五老”人员全面实行了生活定期补助制度,每月补助标准为“无依无靠”的134元,“有依无靠”的80元,“有依有靠”的50元。至2002年7月,标准相应提到185元、115元、70元。2003年至2015年间,福建省连续19次提高“五老”人员生活定补,并统一了补助标准,目前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
同时,要求各地补助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财政状况较好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厦门、福州、泉州等市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
(二)医疗补助方面
2006年起,福建省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制度,革命“五老”人员每年医疗补助600元(其中180元发给个人作门诊使用)。
(三)节日慰问方面
每逢元旦、春节期间,省、市 、县各级党委政府都会开展慰问活动,发给慰问品和慰问金,送去温暖。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革命“五老”人员活动,慰问经费(含慰问品折款)6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