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坚持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部署,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用好巡视成果,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按中央“板块轮动”的做法,福建省及时调整巡视对象,2013年至2015年重点巡视地方、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2016年重点巡视省直单位和福建省属高校。2012年以来,共对94个市、县(区),19家省属企业、金融机构,77个省直单位和34所福建省属高校开展巡视,并同步开展巡视“回头看”。
为确保巡视全覆盖目标的实现,福建省在巡视力量配备上采取“专兼结合”的做法。每轮巡视,常规巡视组的组长、副组长由福建省委任命的专职组长、副组长担任,并组建一支由200多人组成的巡视干部库,从中抽调有专业特长、善于发现问题的派驻纪检组长担任专项巡视组长,抽调设区市纪委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常务副组长担任副组长,抽调熟悉纪律审查、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工作的干部参加巡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保障。
在巡视方式上,福建省实行“常专结合”,使巡视节奏和频率明显加快。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专项巡视。对政府部门以常规巡视为主,对党群系统和省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属高校等以专项巡视为主。2016年,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同类别合并巡视、同地域集中巡视等四种方式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共开展巡视13轮23批。(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陈金来 李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