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今年是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第一年,福建全省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待改革平稳实施后,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申报上一学年度8月31日。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