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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提交一审<BR>拟对住宅供水设施实行统一建设管理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42
26日,《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提交本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条例(草案)针对当前福建省城市供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从供水水源、特许经营、用户权益保护、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管理保护、水价调整机制、打击窃水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

省住建厅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建省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建设方面,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主要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存在着“建设者不使用,使用者不建设”的不合理现象,直接导致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建设存在着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为后期的维护管理埋下隐患。在维护管理方面,维护运行主体多元化,一些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也在承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直接导致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维护困难、供水间断、终端水质污染、收费纠纷及投诉不断增多等后果。

因此,条例(草案)对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实行统一建设和管理,一是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统一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二是对已建居民供水设施的改造和移交工作作出规定,三是明确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负责统一维护管理。已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经供水企业查验合格后,由供水企业进行运行维护;四是明确居民住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费用,应当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市供水价格统一弥补。(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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