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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打扶贫款歪主意,纪委就找谁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4
“3000元扶贫款收到了,正好用于购买化肥种子忙春耕。”4月1日,政和县外屯乡洋屯村困难户吴新华高兴地说。前不久,政和县纪委在检查中发现洋屯村扶贫发展资金被截留,随即对村合作社负责人许某立案调查,被侵占的8万元扶贫款如数发放到22位困难种植户手中。

去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省纪委监察厅立即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行动,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脱贫攻坚,是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我们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启动精准监督,对有关违纪问题实施‘定点打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省纪委负责人表示。

救命钱岂容“揩油”“打劫”

2015年底,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现一起“死人吃低保”问题:白青乡岱峰村低保对象陈某某于2014年1月去世后,在2014年第二季度至2015年第四季度期间,当地民政部门仍继续向其发放退岗养老金和低保金共计10671.22元。

“死人吃低保”,凸显监管方面的缺失,也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反思。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有组织的开发式扶贫,开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成功实践,创造许多宝贵经验和典型做法。然而,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财政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是国家全面脱贫的保障金,岂能容许“揩油”和“打劫”?

2015年11月底,党中央吹响全面脱贫攻坚的战斗号角。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扶贫资金流失,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成为打赢这场战役的关键因素。

2015年11月24日,省纪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和查处相关违纪问题专项行动,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参与,一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的行动在八闽大地拉开序幕。

近四个月来,福建全省共发现问题线索556条,已核查466条,立案1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5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433人。

今年初召开的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对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农扶贫资金等问题,要认真纠正、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从正风反腐中享有更多获得感。

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上杭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举办涉农业务培训班,实际培训1天,却造假改成4天,骗取培训补助资金15750元;仙游县委农办原副主任郑金福等人履职不到位,造成涉及8个乡镇29个村38户家庭的不符合扶贫标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扶贫资金11.4万元……

专项行动开展后,“底子不清”让检查组人员最伤脑筋。“从审批到发给群众,扶贫专项资金涉及部门较多,违规违纪集中在哪些环节?都有哪些表象?这些问题都要摸清楚。”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底子不清,监督无从下手,惩处就无法发力。

精准扶贫,呼唤精准监督。

一次全盘梳理就此展开。从扶贫资金种类,到资金总量和分布,经梳理,一张涉及多个部门、反映近3个年度的扶贫专项资金分布图摆上台面:2013年至2015年,包括中央、省级资金和市县配套,福建全省扶贫专项资金总量69.38亿元。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最大的收获是全面摸清各项财政扶贫资金的底数,找到症结,为“开药”“除病”提供准确依据。

在此基础上,省纪委派出检查组,对扶贫办、农业、民政等省级扶贫职能部门逐一检查,着重检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及时下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随后,省、市、县三级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查阅账册、查看现场、信息比对、入户核实、电话抽查等方式,在福建全省各地开展清查。

“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当前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的形式多样,主要表现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和资金滞留等三种形式,分别集中在资金的审批、发放和使用环节。”省纪委检查组负责人说,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虚报冒领扶贫专项资金,从严从重给予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强化震慑构建长效机制

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最大的震慑效应?

纪检监察机关用好两招:一是实施通报曝光,从近期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中,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实名通报和公开曝光;二是启动精准问责,对发生系统性问题、社会影响恶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016年春节前夕,省纪委对外通报8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涉及处级领导干部的断崖式降级处理,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明溪县委统战部将1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挪用作为办公经费,部分用于购买土特产、茶叶及其他礼品,明溪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叶力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

截至3月底,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42起扶贫专项资金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其中省纪委通报曝光两批14起案例。共有381名责任人因监管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责一个、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应正在显现。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着眼长远,注重提升,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4月上旬,省纪委、福建省委组织部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下发《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12种问责情形,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福建省坚持边查边改,堵住漏洞。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25项扶贫专项资金总量中占的比例最大,但存在的问题也最多,占问题总数的28.57%。对此,福建省决定将其中“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由省农业厅调整为省住建厅,有效理顺工作体制。

“雨露计划”培训资金虽然资金量不大,但存在挪用、滥用等情况,问题比较突出,省纪委督促有关省直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对照问题,研究对策,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保障资金使用廉洁高效。

针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省农业厅组织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查、比对和清退,对漏统漏报和因灾、因病、因残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数据库管理。

目前,相关部门正着手建立覆盖福建全省的精准扶贫管理信息平台,打造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扶贫管理信息网络系统,为扶贫领域监督管理插上科技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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