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该批进口预包装食品到达福州江阴保税港口岸后,企业凭入境货物通关单从平潭口岸顺利提货通关,简化了企业在入境口岸及所在地的重复报检工作流程,真正实现了“通报、通检、通放”。
检验检疫“进口直通”,是指对符合规定的进口货物,企业可选择直接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流向信息,对货物实施必要的检疫处理措施后予以放行,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后续检验检疫和监管。据介绍,实施该模式后,货物进口由以往的口岸、内地二次报检转为一次报检,节省了货物口岸报检、报关、滞港时间,极大降低了查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