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今年前8个月福建省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980.54亿元,同比增长12.0%;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44.3 7亿元,增长13.6%。按消费形态分,同期福建全省餐饮收入额达700.41亿元,增长9.6%;商品零售额为5924.50亿元,增长12.5%。从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类值看,吃、穿、用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4.1%、34.5%和11.8%。(胡善安)
上海新闻
记者16日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2015年1~8月,该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624.91亿元,同比增长12.2%,增幅同比回落0.8个百分点,比1~7月提高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