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福建省已有1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另外5个分别是:南平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市仓山区、莆田市、泉州台商投资区。
下一步,福建省住建厅和科技厅将指导和协助新增试点城市与住建部、科技部签订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同时,将进一步督促各试点城市按任务书进度要求,序时推进试点建设,并适时邀请住建部专家来福建指导智慧城市试点建设。
据悉,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试点城市经过3—5年的创建期,将由住建部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王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