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实施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培训对象为福建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学科(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向福建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闽台产业对接、自贸试验区建设所需的相关专业教师倾斜。具体名额分配为:学科(专业)骨干教师2500名,其中,应用型本科高校800名、高职院校900名、中职学校800名;管理干部500名,其中,应用型本科高校150名、高职院校150名、中职学校200名。
根据通知要求,培训以访学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分类分批培训。赴台访学研修时间为1个学期,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在台培训不少于2周)。培训经费由省财政和学员所在单位共同承担。(郑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