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入构成看:居民工资性收入4145.6元,增长7.9%;家庭经营净收入1438.3元,增长8.1%;财产净收入763.4元,增长15.2%;转移净收入955.1元,增长16.1%。按常住地分,福建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26元,同比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福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1元,同比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林侃 林凯)
上海新闻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收支调查,一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02.4元,同比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