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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个民族村获批示范单位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2
近日,记者从省民族宗教厅获悉,福建省2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分别是: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上金贝畲族村、石狮市永宁镇郭坑回族村。至此,包括第一批获批的厦门市湖里区钟宅畲族社区,福建省共有3个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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