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增添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要求。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从2006年开始试点,2010年全面试行,2012年覆盖福建全省城乡,已取得较好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一中心任务,提高社区矫正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据悉,截至目前,福建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4万多人,在矫3万多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见习记者 何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