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深化福建省投资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近日,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改革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促进投资项目管理提速提效、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管理改革、积极鼓励和拓展民间投资、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六个方面22条改革意见,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委决策部署。福建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投资管理体制。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修订保留的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减少企业投资前置条件,强化对企业投资的审批服务和后续监管。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等要求。
进一步激发投资活力。当前,投资对福建省经济稳增长起关键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70%以上),对调整经济结构起导向作用,对增强发展后劲起决定作用。投资体制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打破限制投资、延滞投资、阻挠投资的种种障碍,保护社会投资者的热情信心、决策权利、合法利益,营造更加吸引投资、促进投资、有利投资的良好氛围、良性循环,激励存量投资、增量投资争相迸发活力,形成投资快速、稳定、健康增长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在提高社会投资整体效率方面的作用将会十分显著。政府部门不再干涉应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的事项,既避免行政干预损害企业的投资效益,又避免行政干预企业应当承担的投资风险,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提高社会投资效益的贡献将不可低估。在深化改革中缩短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为项目单位提供良好的前期工作服务,减轻在报告文本、评估论证、审查审批、办理手续等方面的负担,对于提高投资效率也是十分重要的。
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机遇红利,通过改革促投资是抓住国家、区域发展的战略机遇,通过改革提速度是抓住市场、行业发展的战役机遇,通过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为社会投资带来新机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扩大利用社会投资带来加快区域发展的新机遇,发展混合经济也为国有企业带来做大、做强、做好的新机遇。二是系统红利,企业投资改革通过提速提效为企业和社会贡献红利,政府投资改革有利于促进用好公款、办好公益,加强对投资及资源环境、战略政策、安全质量等外部条件的事中事后监管将促进更加公平、有序、持续、健康地发展。
主攻四件大事
▼ 更充分的市场决定
现有的投资管理体制暴露出政府对企业投资活动干预过多的弊端,影响了企业投资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着眼于优化改善福建省投资市场环境,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取消和下放审批权。今年6月15日,省政府以闽政〔2014〕29号文印发修订后的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此次修订对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同时对《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06年本)》进行修订。原属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49项,接收(含接收后合并、接收后转下放等)国家下放事项20项,本轮修订合同取消和下放了约60%的省级核准事项,将省级核准的企业投资事项减少为20项。
——减少和规范审批内容。为防止保留的核准和备案审查干预企业自主决策权,福建省将依据新近颁布的国家发改委11号令,修订出台《福建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对企业投资实行的项目政府主要从维护社会公益角度对其“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及准入标准,是否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及社会稳定等方面,全面取消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项目市场前景、经济效益、产品技术方案和资金来源等“内部性”条件审查,并推进审批文本和流程标准化。
▼ 更广泛的民间投资
民营经济在福建全省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二,近年来民间投资对福建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也达七成,但也存在民营企业遇到不公平竞争、民间投资受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局限等问题。拓展民间投资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放宽准入扩大招商力度。落实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实施闽资“回归工程”,推进民企投资招商省、市、县三级联动。
——开放领域拓展投资空间。引导民间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福建省基础产业和社会公用事业。扩大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旅游服务和税负等服务业领域地民间资本的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银行业机构、信息通信服务除外),进一步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
▼ 更高效的政府服务
现有种类繁多的投资项目建设前置审批大多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为依据,但确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影响投资环境的优化完善。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分类分期减少前置审批。福建省发改委组织研究初步提出了《关于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前置条件的试行方案》,一是精简环节、整合办理,原则上同一部门在同一阶段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都应进行简化合并;二是减少审批、加强监管,减少事前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在核准前办理的审批手续,一律放在核准后办理;三是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有的登记表审批可改为备案制,有的对外部影响小的项目可探索豁免审批。
——公开承诺增加办事透明度。按照最大程度地方便和有利于服务企业的原则,通过清单管理、网上办事、时限承诺、信息公开等,由涉及企业投资前置审批的部门把企业投资项目办理前置审批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除公布所需的材料外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材料。这样可使企业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减少因缺少申报材料来回折腾,缩短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的时间;同时也可以接受社会监督,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部分领域进一步简化评审。对于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地震安评、气候可行性、防洪安全、人防建设、社会稳定风险等共性前置条件的投资项目提前进行统一规划论证,并以规划(区域)论证或评审成果代替具体投资项目评审,或相应简化具体投资项目评估内容和形式。典型的情况是在面积不大、同一类型的工业区,进驻的都是行业相近的企业,在规划阶段开展有关评估论证审批后,投资项目的同类论证可以简化。另一种情况是,在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进行过一级开发熟地,一般性建筑和低污染工业项目的前置评估论证也可以简化。
——加强咨询评估机构的管理。中介机构改革是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的关键环节。但在现实中企业对中介机构意见较大,突出反映部分中介机构收费标准偏高、服务质量较差、耗时较长等问题,而且中介机构数量少存在垄断或半垄断现象。为此《意见》从引入竞争、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入手,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实施标准化管理,推动中介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开放和引入竞争,建立和规范中介市场,重点是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交成果的时限、收费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
▼ 更完善的政府监管
完善监管体系和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府部门从“重审批”向“重监管”的转变。
——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抓紧建成福建全省投资项目信息和投资信用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企业投资诚信制度,对投资主体、各类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投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公开披露。加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保障,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引导型投资调控方式。强化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对投资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约束,健全对投资的调控和管理。落实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资统计制度,加强对软投入的统计分析,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存量和投资的运行态势,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