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意见》,福建省将着力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重点建设一批资源配置合理、联合创新能力强、开放服务水平高、运行机制活的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调剂设立专项资金,用3年建设50个左右平台项目,一次性立项分年度资助。由省科技厅统筹部署,统一建设能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改进项目过程和经费管理。根据《意见》,福建省将固定项目申报、评审时间节点,适当延长各类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时间。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每年6月初一次性发布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9月底受理截止,申报通知发布日到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原则上不少于70天。
同时,进一步创新资助方式,加大后补助支持力度。试行部分项目滚动支持,开展定向申报、滚动支持试点。
此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实施、结题和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专家参与项目评估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记录,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