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方面,一季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42.8元,同比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从生活消费支出八大类看,增幅前三位的分别是:交通和通讯支出223.9元,同比增长18.0%;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50.1元,同比增长13.2%;居住支出330.5元,同比增长13.0%。
数据显示,一季度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5.6元,同比增长9.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6504.2元,同比增长8.4%;经营净收入1099.9元,同比增长9.0%;财产性收入876.3元,同比增长16.2%;转移性收入1967.6元,同比增长11.7%。
消费方面,一季度福建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61.7元,同比增长9.2%,增幅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增幅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从消费八大类来看,食品支出主导了生活消费支出的走势,人均食品支出2119.9元,同比增长9.7%,拉动生活消费支出增长3.6个百分点。(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