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重大研发机构是指国(境)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及央企、跨国公司等来闽建立或与在闽法人单位合作创办的高水平研发机构。引进重大研发机构在闽创建时间应是在2011-2014年期间,属独立法人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非独立法人的以正式设立批文时间为准。
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研发机构须组织体系完善,研发方向符合福建省产业发展规划和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研发项目,围绕福建省主导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需求,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成果有望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对福建省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