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服务南平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从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限制等11个方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意见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工业园区内的各类公司不再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可“零首付”,不再登记实缴注册资本数额,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同时还将放宽对企业住所的登记限制,只要其提交该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且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的,即可予以登记。
“‘零首付’让公司在成立之初腾出了有限的资金,先行投入厂房设备添置。”南平市首家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的福建晨光德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恒杰说,在未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前,该公司至少得先缴纳占600万元注册资本的20%的实缴资本,即120万元,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南平市工商局局长吴志勇说,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宽进”是此次南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关键词之一,即放宽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和准入的门槛。“我们比福建省统一部署提早了8个月(实行登记制度改革),仅‘零首付’制度,与上年相比可为南平市企业提前盘活17.2亿元的闲置注册资金,这对于企业节约闲置资金、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对企业的年检制度也做出了相应的改革:取消内、外资企业年度年检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由企业自行通过福建福建省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交2013年度报告,并通过该平台向社会公示。(康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