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民革福建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工作报告,成立了民革福建福建省委监督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福建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议要求,福建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以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福建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作出的工作部署,携手同心,开拓进取,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作出应有贡献。(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