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包括: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管道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燃气主管部门和管道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配备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调查及整治情况;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张静雯)
上海新闻
27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城市管道燃气安全检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