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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已建百个价格调解处理室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4
“感谢物价部门‘和事佬’,帮我们解决了纠纷!”今年9月,市民张先生在福州市恒力城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产生了价格纠纷,投诉到物价部门后经过反复协调,最终房产中介公司同意将中介收费由13.2万元降至7.2万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并对于物价部门表示感谢。

如今,越来越多百姓遇到价格纠纷和争议,都会向物价部门申请调解。

“价格争议处理是指价格认定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价格争议进行处理的行为,是一种快速解决价格纠纷的行政调解方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省政府正式出台《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价格争议处理具体承办机构和申请价格争议处理范围。当年,省物价局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

今年9月起,价格认证部门从福州机场、海峡旧车市场、宝玉石协会开始,依托现有的价格认证系统,在福建全省各地设立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并逐步发展到福建全省各地建立了100个面向社会服务的价费纠纷调解联络点,及时化解价费矛盾。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共成功调解处理案件406件,案值超1.6亿元。化解了各类价格纠纷,被百姓称为是和谐社会的稳定剂和润滑剂。

与此同时,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作为政府公职价格认定机构,在政府行政事务需要的财物价格认定中也发挥关键作用。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拆迁补偿项目及突发事件等出现涉及的价格不明、价格难以确定情况时,价格认定工作都能及时跟进,树立了良好的价格服务形象。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全省开展了对古雷石化项目、金安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福厦高铁等1405件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涉及的征拆、理赔等价格认证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人员深入现场丈量、清点、测算,充分倾听群众诉求,用翔实的数据为协调纠纷提供有力的依据,做到了公正合理合情,既兼顾了双方的利益,又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赢得了政府的信赖和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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