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在福建全省开展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的条件基本具备。医学检查结果实现网络互认后,患者持社保卡就诊时,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院所做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可通过该系统向医师工作站发出提示信息,告知医师。(储白珊)
上海新闻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省已开始在省级医院及市级三级医院间开展医学检查结果网络互认,年底前,21所医院将实现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的网络互认。此举可促进合理诊疗,减少重复检查,降低患者诊疗费用。